“农村老人养老即使在公社时代也是“养儿?防老”,不是“集体养老””?

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09 23:25   来源:牛马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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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an_16208658361713 你搞错了这不是公民纳税的问题公社时期

【本)文来自!《交过公粮不能等同于交过社保,交公粮是农民的义务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    guan_16208658361713

    你搞错了,这不是公民纳税的问题,是经营者交所得税不能等同于交社保的问题。

    农民承包土地包产到户后就是个体经营者,经营者交所得税是一种必然(至于国家保护微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减免所得税另说),但交所得税与交社保完全是两回事。

我为何说“农村老人养老即使在公社时代也是“养儿防老”,不是“集体养老””?

公社时期,农民老人70岁以下还要干农活很常见,除非身体实在不行了。到了70岁以上,确实干不动了,需要养老了。我曾经在农村生活过几年,70岁以上的老人也很少,很多就去世了,这完全符合那个时代人均预期寿命只有60多岁、70岁不到的实际情况。80岁及以上的老人就是非常罕见了。

也就是说,那个时代“养儿防老”也不是太大问题,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很快不久就要离世了。现在就不一样了,农村里70、80岁以上的老人很常见,子女很少在身边,如何养老?公社养老院也是只收“五保户”的对吧?就是个别农业典型或地域负责农民养老,也不是全国农村都实行了这类办法了,对吧?

编辑:亨瑞·霍珀